30岁的孙伟铭在成都醉酒驾车造成4死1伤的惨祸。今年7月23日,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”判处孙伟铭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孙伟铭或将成为国内首个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”被判处死刑的交通肇事者。7月28日,孙伟铭在接受成都中院宣判的当天就明确表示要上诉,经过6天时间的准备,孙伟铭的辩护律师代其将上诉书交给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,请代转交到省高院。孙伟铭案的三家受害人家属,在四川润方律师事务所签下《谅解书》。《谅解书》即将交给成都市锦江区法院,只要100万元的赔偿款到锦江法院的账户上,法院会将《谅解书》交给孙伟铭的辩护律师,以作为二审时提交省高院的证据。9月2日:受害者家属拿到60万赔偿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