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法律与秩序:犯罪倾向》于2001年开始播出,是首播于1990年的美国电视史上播映时间最长犯罪剧集《法律与秩序》的三部姐妹剧之一。其他两部分别是 1999年开播的《法律与秩序:特殊受害人》(Law & Order: Special Victims Unit),和2005年《法律与秩序:陪审团》(Law and Order: Trial By Jury) 。 得力于出色的写实派创作班底,《法律与秩序》最厉害的一点是“尽量接近真实”。虽然快节奏的电视剧无法完全还原艰难的司法程序,但该剧仍然力求细节真实。相反,爆炸、飞车、追逐、打斗、枪战之类的场面极少出现,作为主角出现的两个警察在整整22集里一枪都没有开过,查案全靠两条腿一张嘴。相信所有对司法部门有所了解的人都会认同,这才是法律系统真实的运作方式。很多司法界人士和警察都对该剧赞誉有加,喜欢的人说“这就是现实”,不喜欢的人则批评它“像普及教育课,不像电视节目”。该剧的风行,深刻地影响了美国的电视行业,此后出现的警匪电视剧都更加注意纪实味道和团队精神,比如《犯罪现场调查》(CSI)和《纽约重案组》(NYPD Blue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