影片介绍
“当年纳粹分子的犯罪仅仅是因为忠于职守。他们是下级,不得不执行任务。
以此论调做推辞,纳粹的罪恶想在更长的时间里逃避公众的追究。
在二战结束20年后的1965年,西德政府在法兰克福自行审判作出判决,关于在奥斯威辛集中营所发生之事,其详细情况也随之露出了水面。
此后,西德法院决定,对反人类罪行的审判不再加以时间的限制。
战后直到上世纪90年代末,德国(包括东、西德时期)共进行了900多次对纳粹分子的审判。每有线索,检察机构就锲而不舍地追查。发现一个,就处理一个。
审判往往是公开的,那不仅是为了惩罚过去,更是为了警示未来。
这也是德国国民内心的自我审判和对后代的反思教育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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