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洲法庭炒热名人隐私权话题 马克思·莫斯利的性丑闻当时引起广泛报道。 欧洲人权法庭(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)驳回前F1赛车主席马克思·莫斯利(Max Mosley)隐私权案,英国媒体广泛报道。 71岁的前国际汽车联合会(the Federation International de Autosport, FIA)主席莫斯利表示,对斯特拉斯堡的判决感到失望,他说不排除会继续上诉,争取享有更严格的隐私权法。 此前,英国《世界新闻报》(News of the World)披露他和多名妓女的施虐受虐性派对丑闻,2008年英国高等法院判决媒体侵犯他的隐私权,赔偿60,000英镑。“名誉受损” 虽然莫斯利被判赔60,000英镑,但当时的报纸发行量大,转载引述不计其数,无数人都得知了他的特殊性癖好,莫斯利表示金钱赔偿无法恢复他的名誉。 他说,媒体报道一旦发表,就无法“收回”,损害已经造成。 由于英国法律允许在没有事先通知当事人的情况下,发表有关当事人的隐私内容,他将英国相关法律一状告上欧洲人权法庭,表示英国法律未能保护个人隐私权,违反欧洲人权法。